浙水阀协03号文件关于浙江省水暖阀门行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的关照
浙水阀协[2004]03号
关于浙江省水暖阀门行业协会会员 自律公约的关照 各会员单位: 《浙江省水暖阀门行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经2004年2月20日一届二次会员代表会议通过,于5月1日施行。现予宣布,希各单位遵照实行。 浙江省水暖阀门行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为了更好的贯彻实行国家和行业的产业政策及相干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举动,赓续进步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和用户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行业会员企业自律公约。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贯彻质量第一,取信于民的方针,严酷按照产品相干标准组织生产,杜绝偷工减料和假冒伪劣产品。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反对不合法竞争和恶性竞争,抵制不合理压价,不贬低竞争对手,维护水暖阀门行业的市场秩序。 四、坚持以诚信为本、重合同、守信誉,搞好售后服务。遵守职业道德,树立浙江五金水暖阀门行业的优秀形象。 五、增强企业管理,完美各项制度。增强职工教育,进步职工素质,完美国际质量认证系统,争做良好企业和着名品牌。 六、增强业内连合、协作,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积极参与协会的运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不遵守本公约举动的,由理事会提出,秘书处调查核实后,报会长、常务理事会议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包括:内部和谐、限日整改、内部转达指斥、建议当地执法部门查处、媒体公开暴光或取消会员资格)。 浙江省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2004年2月24日 主题词:行业管理、会员、公约、关照 抄送:省经贸委、省民政厅、省中小企业局、台州市经贸委、温州市经贸委、宁波市经贸委、玉环县人民当局、奉化市经贸委、永嘉县经贸局、路桥区经贸局、玉环县民政局、经贸局、章勇副县长及协会顾问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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