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修改出口管理条例的部分规定
8月7日,根据核供给集团2005、2012和2013年全领会议决定,美国产业与安全局宣布《出口管理条例》(简称EAR)的修改规定,对商业管制清单的类别1(特别材料和相干设备)、类别2(材料加工)、类别3(电子器件)和类别6(传感器和激光)进行了修改,以表现核供给集团协议附件——核相干两用设备、材料、软件和相干技术的运输指南。 此外,美国产业与安全局还修改EAR,以反映克罗地亚、爱沙尼亚、冰岛、立陶宛、马耳他、墨西哥和萨尔维亚参与核供给集团方的情况,将这些国家列入核供给集团定义下的参与方,将其列入国家类别A:4(核供给集团国家)中;取消部分管控产品对这些国家出口或复出口的允许要求。 (中国产业安全指南网)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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