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中国活着界贸易组织起诉美国、欧盟反推销“替换国”做法发表发言
2016年12月12日,中国就美国、欧盟对华反推销“替换国”做法,先后提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商务部消息谈话人就此发表发言透露表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许可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在对华反推销调查中使用“替换国”做法,但明确要求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5年后,即2016年12月11日停止。随着15年期限的到来,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应立即制止依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在对华反推销调查中使用“替换国”做法,这是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的国际任务。 消息谈话人指出,中方此前已在多双边场合与相干世贸组织成员认真沟通,敦促其善意履行任务,按期停止反推销“替换国”做法。但令人遗憾的是,美国、欧盟迄今没有履行任务。美国、欧盟都是对中国采取反推销措施最多的世贸组织成员之一,调查机关使用“替换国”做法导致人为进步中国企业的反推销税率,对中国相干行业出口和就业造成了紧张影响。 消息谈话人强调,世贸诉讼是世贸组织成员以规则为基础、解决贸易纠纷的通常做法。中方提起世贸诉讼,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和国际贸易规则的严正性,合情、合理、正当。中方再次敦促尚未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按期停止对华反推销“替换国”做法的世贸组织成员,尽快履行任务。同时,中方保留活着贸组织规则项下的权利,果断捍卫自身正当权益。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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