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欧洲议会决议停止对华反推销中替换国做法
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就欧洲议会有关贸易援助措施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非立法性决议发表发言 我们细致到,欧洲议会于5月12日通过一项非立法性的决议,以中国未知足欧盟有关确定市场经济地位的五个标准为由,不支撑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仍建议在对华反推销调查中使用“非标准”办法。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停止对华反推销的“替换国”做法。这是世贸组织各成员应遵守的国际条约任务,并不取决于任何成员的国内标准。 我们盼望欧盟作为世贸组织的紧张成员,能严酷履行本身活着贸协定项下的任务,自2016年12月11日起停止其对华反推销中的“替换国”做法。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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