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功应对美对华取向电工钢双反调查
2014年10月23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取向电工钢反推销反补贴调查(“双反”调查)作出损害终裁,认定我出口产品未对美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美商务部将不再对上述产品征收反推销和反补贴税。 商务部充分发挥“四体联动”机制的作用,一方面积极引导强制应诉企业做好推销和补贴法律抗辩,另一方面,引导钢铁工业协会做好无损害抗辩。本案成为2012年以来继镀锌钢丝、胶合板、暖水虾案之后第四起以无损害结案的美对华双反案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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