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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大型企业团体上市将“提速”
      时间:2017年12月25日信息来源: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引导意见》出台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引导意见》,要求推进国有资本向紧张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所有国有大型企业都要渐渐改制成为多元股东的公司,大力推进国企改制上市和团体上市。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紧张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立知识产权和着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上风企业。到2010年,中间企业将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
        这些紧张行业和关键领域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庞大基础设施和紧张矿产资源,提供紧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紧张主干企业。《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确定详细的行业和领域,出台响应的产业和企业目录。
        国资委相干负责人透露表现,国有资本排名前80位的央企,去年其利润总额、国有资本和贩卖收入,已经分别占悉数央企的99%、98%和92%,"再用4年的时间,将中间企业调整和重组到80-100家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意见》提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情势,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同时明确要求,对必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要区别不怜悯况,执行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对不属于紧张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资本,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执行依法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意见》强调,要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和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公司外,国有大型企业都要渐渐改制成为多元股东的公司。
        同时,要大力推进改制上市,进步上市公司质量;积极鼓励引入战略投资者;积极支撑资产或主业务务资产精良的企业实现团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体例,把主业务务资产悉数注入上市公司。
        《意见》分外指出,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借款、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名目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当加大督促、和谐力度,
        促使其按期悉数偿还上市公司资金;对不能按期偿还的,应按照法律和相干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严禁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此外,要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情势,继承摊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建立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根据《意见》,到2008年,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将基本完成。
        《意见》最后强调,要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重点围绕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方向和目标,统筹使用好国有资本收益。
      来源:中国财经信息网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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