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浙江省着名商号开始申报
申请省着名商号的机会又来了!记者昨天从省工商局获悉,本年度浙江省着名商号的评定工作现已开始,吻合条件的企业可于6月30日前志愿向所在县(市、区)工商局进行申报。报送材料包括《浙江省着名商号认定预审表》和执照复印件。 申报着名商号可防“李鬼” 商号是企业名称最核心的一部分,根据1991年国家颁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到工商部门登记时必须用全称,由企业所在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情势四部分组成。据省工商局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每年向各级工商机关投诉被假冒、侵权商号的案件多达100多件,而商号被傍的情况在全国也习以为常。 浙江省工商机关于2002年率先在全国启动着名商号的认定珍爱工作,并出台《浙江省着名商号认定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凡认定为浙江省着名商号的企业,其商号不受行政区划限定,在全省范围内得到全方位珍爱。我省工商机关在名称登记中,已使用专门软件,建立了浙江省着名商号数据库,及时将已认定的着名商号企业录入计算机名称查询体系,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对着名商号执行排他性珍爱。如许,当其他企业名称登记时涉及使用着名商号的,必须出具着名商号权利人签署的名称允许使用书,才可获得企业名称核准,否则电脑会主动禁止,以此实现对着名商号强有力的排他性珍爱。据省工商局统计,目前全省已有着名商号363件。 重点扶持老字号、涉农、高新企业 记者从省工商局有关部门了解到,凡吻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申报企业不受数额限定。申报企业登记注册和商号延续使用必须期满五年(即2000年5月31日前),其中按变更设立的改制企业,可延续计算成立时间。申报企业应提交响应的工商登记证实。 为了凸起重点,促进当地企业的品牌竞争力,今年着名商号将把当局确定的龙头主干企业、五个第一批获得着名商号的企业、当地的纳税大户等重点企业以及商号侵权较紧张企业,作为今年重点保举对象。同时大力支撑老字号企业、涉农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着名商号,对这三类企业在初审时可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政策上的倾斜,分外在产品或服务的覆盖面、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广告宣传等方面予以适当放宽。 今年的着名商号申报工作于6月30日前为各地工商局受理申报阶段。经过复核、预审、正式申报、审查认定等阶段,再发布征询通知布告,对通知布告期内无贰言的,予以最终认定。 消息附件 着名商号申报的条件 吻合以下条件的商号可以向当地工商机关进行申报:1、住所在浙江省境内,登记注册和该商号延续使用已满五年的企业;2、企业名称字号与其所申请认定商号同等,具有独创性,为相干公众所熟知,具有较高的市场认知度和信誉度;3、产品或服务基本覆盖全省或辐射不少于五个以上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4、生产贩卖的商品不属于国家限定生产或镌汰的产品;所提供的服务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经营的项目;5、建立科学完美的企业生产管理系统,近三年无庞大事故;6、企业在近三年内无违背工商行政管理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受到立案查处。 来源: 每日商报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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