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政策性破产止步2008
我国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期限为2005年至2008年,2008年后不再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昨天在全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会议上作以上透露表现。 邵宁说,往后4年,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赞成的总体规划。总体规划重点支撑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重点做好军工、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的结构调整;重点支撑国有经济比庞大、职工安置难度大、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 邵宁介绍,1994年到2004年底,全国共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3484户,核销金融机构债权2370亿元,安置关闭破产企业职工667万人。(来源:《京华时报》)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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