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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东盟大规模降税 我省出口企业碰上好时机
      时间:2017年12月25日信息来源: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笔者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7月1日起,中国与东盟10国开始正式实施《中国?东盟周全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双方将相互开始大规模降税。此次降税所涉及的产品面与浙江出口产品的种类相称对口,无疑将成为我省产品出口东盟的一个庞大“利好”。因此有关部门也提示广大出口企业,好好把握时机充分行使。

        根据7月起即将实施的《中国-东盟周全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规定,中国和东盟中的6国(也称东盟“老成员”,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应不迟于2005年7月1日将正常类税目中40%的税目的关税减少到0-5%,不迟于2007年1月1日将正常类税目中60%的税目的关税减少到0-5%,不迟于2010年1月1日取消大多数正常类税目的关税,不超过250个6位税目的关税耽误到2012年1月1日降低到0。东盟新成员(即越南、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在2015年将多数产品关税降到零。

        此次降税涉及面广、幅度大,将给我省出口至东南亚的产品带来实质性的利好。省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如泰国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的主体,但泰国的税率却是所有东友邦家中最高的,税率高于20%的产品比例达46%。农产品中的咖啡、茶叶、香料、糖、面粉、油脂、烟草、蔬菜、罐头、香菇、肠衣等,工业品中的塑料、橡胶成品、纸成品、木成品、纺织品、鞋、帽、玻璃成品、钢铁成品、机电产品、机动车辆及零部件等都是泰国本次降税的主体。其中胡萝卜、香菇、肠衣、蘑菇罐头、水果罐头的关税将从60%降至20%;汽车零部件从40%以上降至20%;DVD和VCD的关税从30%降至20%;照明装配、液晶表现板等都要大幅度降税。在普惠制作用日趋减小的情况下,我省出口企业应充分行使此契机,积极开拓东南亚市场,应尽快、周全、正确地掌握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的有关知识,合理运用区域性优惠政策扩大出口,以释放出其悉数能量。

        另外,根据协议规定,中国出口至东盟的产品需提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方能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该证书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签发,申请签证程序与其他产地证雷同。

        背景资料: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10国向导人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了《中国-东盟周全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总体确定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本框架。为了使双边尽快享受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益处,中国与东盟10国制订了“早期收获”方案,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重要是农产品)执行降税,到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降到零。

        “早期方案”实施一年来,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加速增加,2004年达1058.8亿美元,较上年增加了35.3%,其中我国向东盟出口429亿美元,从东盟进口629.8亿美元,分别较上年增加了38.7%和33.1%。东盟延续12年为我国第5大贸易伙伴,今年1-2月,我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166.3亿美元,增加23.6%,东盟首次成为我国第4大贸易伙伴。(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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