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居民消耗价格一季度同比显明回落
昨天,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全省居民消耗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1%,涨幅比去年显明回落。预计全年CPI指数将继承上涨,但涨幅可能会低于去年。 从统计局宣布的资料表现,全省前三个月CPI指数同比涨幅分别为0.9%、3.6%和2.1%。统计局相干负责人透露表现,2月份涨幅较大,重要是因为春节期间的蔬菜、水产品的价格一样平常都比较高,另外,各种交通工具的价格也在上涨。 从商品和服务类看,一季度上涨的有食品类和居住类,涨幅分别为6.9%和3.9%。另外,衣着类、医疗保健和小我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则列降幅前三位,分别是2.9%、2.7%和1.5%。(来源:今日早报 通信员 叶飞霞 本报记者 余广珠)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