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取缔变相期货市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06年全国整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关照中提到,将取缔变相期货市场。 证监会一位官员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表现,相干部委清理变相期货市场的工作一向在做,不过难度在于如何界定“变相期货市场”的定义。 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常清的理解是,所谓的变相期货市场,是指打着现货远期的旗号,进行实质期货交易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他进一步透露表现,对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和变相期货市场的界定,应该有以下几个标准:交易的合约是不是标准化合约;是不是采取逐日盯市、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执行动态的保证金制度照旧静态的定金制度。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设立期货交易所,由证监会审批。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小我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 目前国内的现货远期市场浩繁,发展敏捷,一些远期现货市场的特定品种的规模并不亚于期货交易所的响应品种,比如广西食糖中间批发市场的白糖,全国棉花交易所市场的棉花等。不过因监管缺位,一些现货远期市场存在变相期货交易。 在2003年现货远期市场中爆发了“琼胶事件”后,商务部等有关部委曾对现货远期市场中存在的变相期货交易进行过清理整理。 目前的现货远期市场,多采用保证金制度,许可双向交易,具有特别很是显明的期货特性,被业内称为“准期货市场”。 记者细致到,国务院在关照中,使用了措辞严峻的“取缔”二字,而没有效“清理整理”如许的提法。证监会上述官员透露表现,尚未听说证监会在就此制订相干政策。 业内人士透露表现,因为现货远期市场大多由相干部委或地方当局批准设立,证监会很难有管辖权,因此,对这些市场的规范整理,必须要由相干部委或地方当局负责进行。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透露表现,对现货远期市场的取缔是否合理值得商榷。现货远期市场是完美的当代市场系统不可缺少的紧张的组成部分,中国的现货远期市场采用了期货化的规则,现实上提拔了现货市场的质量。而国内现货远期市场的敏捷发展,也说明有其存在的价值,同时也填补了期货市场的某些不足。 (作者:佚名编辑:浙江水暖阀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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